出售自住房的资本利得豁免
- Posted on: Jan 19 2018
常常会有很多客户咨询出售自住房((Main Residence)所产生的资本利得(Capital
Gain)如何申报,本期就为大家介绍在出售房产时,可以豁免的资格。 总的来说,当您
在出售自住房屋时通常会产生资本利得。卖价减去最初买房的价格以及相关的费用支出。
剩余金额就是资本利得。自住房的资本利得享有$ 250,000 的豁免。当符合联邦所设的条
件时,可享此$250,000 豁免金额(夫妻是$500,000)但必须通过以下测试:
• 所有权测试 – 截止到销售日期,必须在过去五年中至少有两年拥有房屋
• 使用测试 – 在过去的五年中,必须作为主要住所住在和使用,截至到销售日期至少
要住满两年。
从出售自住房屋日期算起,两年内不能再用于此项豁免。可以将短暂的临时缺席计为使用
期限。(例如:假期或季节性缺席)即使您在缺勤的情况下出租房屋,也是如此。
如您收到1099S 表【不动产交易所得】Proceeds From Real Estate Transactions),您必
须申报卖房交易,即使您符合条件从您的收入中免除收益。此外,如果您不能将您所有的
资本利得从收入中免除,则您必须申报卖房交易。请使用1040 表副表D【资本收益和损
失】 (Form 1040, Schedule D, Capital Gains and Losses) 和8949 表【资本资产的销售
和其他处置】 (Form 8949, Sales and Other Dispositions of Capital Assets) 申报。
当收益金额超过豁免金额时。只有超出部分是应纳税的。例如:您和您的配偶赚取
$562,000 美元的利润。只有$62,000 美元是应税的。
•在出售当日结束的两年期间内,您和您的配偶如果再出售另一间房屋均不得再享受此豁
免。可以使用家庭销售和家庭购买的HUD-1 结算报表来帮助确定:
• 家中的调整基础
• 销售收益或损失金额
还可以使用有关的家居改善的文件来帮助您在家中调整您的调整基础。
当您把财产一部分当作自住,一部分用于商业或出租时,只有自住的部分享有豁免资格。
例如:您拥有一栋物业二楼自住,一楼出租。当出售整个物业,国税局认为这是出售两个
物业。在4797 表格上申报出租业务。在8949 表格上申报应纳税的个人部分。您可以享
有自住的部分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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